各驻外招商引资办事处: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三十条、市委三十六条及县委八个方面规定和“十不许”规定,加强作风效能建设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真正做到守法、高效、廉洁,增强工作执行力,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、常态化、长效化。根据中央和省、市、县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实际,现就加强作风、效能建设,推行督查制度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目的
督促各办事处及全体人员,严格履行驻外招商引资工作职责,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责任追究。切实解决作风不实、纪律不严、精神不振、工作中的“浮、散、庸、懒”等突出问题,促进作风明显改进和招商引资效能的明显提高。
二、督查对象
各办事处及全体工作人员。
三、督查内容
1、执行中央、省、市、县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和县考核办提出的纪律要求情况,是否存在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问题;
2、工作作风情况,是否存在作风涣散、纪律松弛的问题;重点是各办事处考勤制度、信息周报制度、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;工作人员无故离岗、缺岗情况。
3、履职履责情况,是否存在在职不在岗、在岗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的问题;
4、制度执行情况,主要是驻外办事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。
四、督查方式
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、明查暗访、随机抽查等办法进行监督检查,督查情况及时公示。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,要从讲政治的高度,把作风建设、效能建设放在突出位置,确保实效。同时要配合督查组开展好督查工作。
2、精心组织实施。县考核办依据工作制度和有关纪律要求对驻外办事处进行督查。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、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报告,确保督查实效。
颍上县招商引资委员会
2015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