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组织工作。
胡伟,男,汉族,阜阳师范学院法律专业,本科学历,安徽萧县人。1968年10月出生。1989年7月参加工作,1991年10月入党。现任中共颍上县委常委、县委组织部部长。
1987年9月 - 1989年7月,宿县师范专科学校英语专业学生;
1989年7月- 1992年10月,县级阜阳市工行会计员;
1992年10月- 1996年2月,地委组织部干训科工作;
(1990年8月– 1992年12月,参加中央党校本科函授经管专业学习)
1996年2月- 1997年8月,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科员;
1997年8月- 1998年11月,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;
1998年11月- 2005年12月,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;
(期间:2002年9月– 2005年7月,参加阜阳师范学院成教院本科函授法律专业学习)
2005年12月- 2009年8月,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科员;
2009年8月- 2012年3月,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科长;
2012年3月- 2014年1月,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、城市组织科科长;
2014年1月-2016年2月,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、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长;
2016年2月至今,中共颍上县委常委、县委组织部部长。